编辑:木木(收徒)来源:网友投稿更新时间: 22-12-02 13:15:47
相信大家在填个人简历时候,有那么一栏,籍贯和户籍,可能有的人看半天愣是没明白是什么意思,户口就户籍吗,还什么籍贯,不都是一样的吗?
其实,籍贯和户籍真不一样,是两码事。
籍贯,又称祖籍。祖籍在现代的法律之中统称为籍贯。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祖先崇拜所产生的观念,所以在祖籍的追溯和认定上,通常是以父系祖先、祖辈的家族长久的居住地过的地区为祖籍,一般不考虑考母亲或外祖父的祖籍。通俗点就是祖先、祖辈的居住地。
按照现在官方的算法,祖籍只要算三代就可以了,
户籍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,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,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。
可能很多人都有这样的感觉,每次填写个人信息的表格时,"籍贯"这一栏总让人犹豫不决。其中个人信息表中的籍贯与户籍两个概念就经常被搞混。现在很多人以为籍贯跟户籍是一个东西,其实不是的。
一、籍贯可以填户口所在地吗?
不可以。
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,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,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。
由于搬迁、上学、工作等原因,本人户口会发生迁移,户籍所在地就会发生变更。如小王出生在广州,后来因为因工作原因到珠海,并且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,那么他的户籍所在地就变成了珠海。
二、户口本上的籍贯应该怎么填写呢?
根据公安部《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》公通字[1995]91号文件规定: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(户口所在地)。申报户口登记的籍贯,应填写婴儿祖父的户口登记地。
籍贯是填写本人祖父的居住地。城市填至区或不设区的市,农村填至县,但须冠以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名称。弃婴,如果籍贯不详,应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其籍贯。外国人经批准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,填写其入籍前所在国家的名称。
三、如果要对户口籍贯进行变更,该怎么办呢?
一、所需资料(资料中的有关证件由户籍窗口审核原件后视情收取原件或复印件),提供以下相应资料:
(一)申请人需签署承诺书。
1.本人现场签署;
2.他人代办的,可通过互联网(网址:
http://ga.zhuhai.gov.cn/zwfw/bgxz/content/post_2416832.html)下载或前往户籍窗口领取承诺书,落户对象本人签署后再由代办人现场签名,同时提供申请人办理户籍业务所有证明材料原件、代办人居民身份证、委托公证书或委托书。
(二)申请人《户口簿》、《居民身份证》(16周岁以下的除外)。
(三)户口底册、《户口簿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、出生证等权威原始凭据或能够说明变更理由的原始资料。
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预约(进入“珠海公安”微信公众号,依次点击“业务办理”——“户政业务”——“户籍办理预约”进入户政预约系统)后,到任一户籍窗口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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